公告中報名條件第(4)條承包人自2016年7月1日以來承建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少於500萬的鋼結構項目(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)
,承包人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(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業主出具的證明)
、施工合同
、竣工驗收報告
,三項缺一不可
。其中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
、設計單位
、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蓋章齊全
,否則不予認可
;合同金額以中標通知書((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業主出具的證明))或施工合同中注明的合同金額為準
。如中標通知書(直接發包登記表或業主出具的證明)
、施工合同
、竣工驗收報告均無法體現出結構形式
,承包人須提供業主開具的項目結構證明
;
考慮到有的投標單位業績為分包工程
,無中標通知書或竣工驗收報告
。
分包工程業績
:承包人自2016年7月1日以來承建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少於500萬的鋼結構項目(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)
;
分包項目業績資料必須提供
:(1)總承包單位開具的項目分包證明(加蓋總承包單位公章)
;(2)施工合同
;(3)提供總承包單位竣工驗收報告複印件(加蓋總承包單位公章)
;(4)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此項目工程款發票
,發票金額不得少於合同價50%
。
公告報名截止時間至2019年7月25日17:30
。
以上(1)-(4)缺一不可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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